一、行政处罚
(一)事项名称:涉及农业行政违法事项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蚕种管理办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
(三)办理材料
1、填制《现场检查笔录》
2、填制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
3、填制《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四)办理程序
1、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五)办理地点
当场办理
(六)办理流程
一般程序:立案(两人以上)→取证→登记保存→鉴定→违法行为通知书→(重大案件)听证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案件上报备案→结案报告。
二、行政许可
按照岳阳市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前往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或者登录岳阳市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网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