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延续(杨协贵、龚新良、杨本玉、綦彩娥、徐弘、易志成、严志)
岳司许[2021]14号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杨协贵、龚新良、杨本玉、綦彩娥、徐弘、易志成、严志:
你们于2021年7月6日向本机关提出关于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延续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实施部分司法鉴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司发通 [2019]4号)文件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们延续,有效期至2026年8月1日。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延续手续。
岳阳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9日
抄送:岳阳市华天司法鉴定所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杨协贵、龚新良、杨本玉、綦彩娥、徐弘、易志成、严志:
2021年7月6日,本机关收到你们提出的关于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延续的申请材料及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延续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经审查,你们提交的行政许可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邱 星 0730-8218773
年 月 日
申请人(代收人、转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送达文件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书:岳司许【2021】5号)
送达机关:岳阳市司法局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受达人: 杨协贵、龚新良、杨本玉、綦彩娥、徐弘、
易志成、严志
送达地址:岳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室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送达文件:1、行政许可文书
2、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