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26日审批决定公示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26日审批决定公示
2021年8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6日对2万吨/年一步法固体树脂装置及环氧氯丙烷装置增产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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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2万吨/年一步法固体树脂装置及环氧氯丙烷装置增产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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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建华建材(湖南)有限公司2000t级砂石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