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11日审批决定公示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8月11日审批决定公示
2021年8月1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11日对岳阳市杭星机电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电动理牌机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882050(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真:0730-88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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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岳阳市杭星机电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电动理牌机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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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年产50吨三甲基硅乙炔、10吨苄基氯甲醚、10吨2-丁基-2-乙基环氧乙烷、10吨2-丁炔酸、10吨2-氟异丁酸甲酯、30吨三氟甲磺酸三甲基硅酯、10吨双(2-甲氧乙基)氨基三氟化硫、10吨三氟丙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21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