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畜牧)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动监)罚〔2020〕1号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 陈战友 | ∕ | ∕ | 经营未附检疫 证明的动物 | 罚款人民币504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1月20日 | ∕ |
2 | 岳农(动监)罚〔2020〕2号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 张小友 | ∕ | ∕ | 经营未附检疫 证明的动物 | 罚款人民币7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3月31日 | ∕ |
3 | 岳农(动监)罚〔2020〕3号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 易德才 | ∕ | ∕ | 经营未附检疫 证明的动物 | 罚款人民币8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5月18日 | ∕ |
4 | 岳农(动监)罚〔2020〕4号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 刘永久 | ∕ | ∕ | 经营未附检疫 证明的动物 | 罚款人民币4957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30日 | ∕ |
5 | 岳农(动监)罚〔2020〕5号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 李华贵 | ∕ | ∕ | 经营未附检疫 证明的动物 | 罚款人民币462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30日 | ∕ |
6 | 岳农(动监)罚〔2020〕6号 | 经营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案 | 高云龙 | ∕ | ∕ | 经营未附检疫 证明的动物 | 罚款人民币54468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4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