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农(兽药)罚〔2022〕1号、岳农(饲料)罚〔2022〕2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岳农(兽药)罚〔2022〕1号 |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案 | 岳阳溢愠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430611MA4T2A6H6L | 黄福财 | 岳阳溢愠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使用兽药未建立用药记录,兽药和饲料都放在同一仓库,并发现“拌料王(乳酸菌原液)”(5L/瓶 )无生产日期。经核实,当事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 罚款26000元;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5日 | ∕ |
2 | 岳农(饲料)罚〔2022〕2号 | 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 | 荆州格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1421000MA48YP3JXF | 熊火印 | 荆州格力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2吨“好虾料32P龙虾膨化(沉性)配合饲料”(生产日期:2022年1月6日)。 | 1、没收违法所得8800元,2、罚款15000元,
罚没款合计23800元;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济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履行方式: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东茅岭支行缴纳罚款;期限:15日。 | 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