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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2-03-2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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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和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178项业务,其中:单个办理事项149项,并联办理事项29项。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二、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及湖南省内任一办税服务厅查阅“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办理条件、报送资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办理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相关事项。

三、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清单》范围,并在官方网站公布。

四、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同时废止。

 

附件: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10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单个办理事项)

序号

事项分类

事项名称

1

信息报告类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

2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

3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4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5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6

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7

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8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的)

9

税务证件增补发

10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11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12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13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4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15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7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18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19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20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21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

22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资料报告

23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分摊方式资料报送与信息报告

24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25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26

停业登记

27

复业登记

28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29

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

30

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

31

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报告

32

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

33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

34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

35

综合税源信息报告

36

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

37

建筑业项目报告

38

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39

不动产项目报告

40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41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

42

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

43

发票办理类

发票票种核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份数不超过25份且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发票份数不超过25份且单份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3)申请份数不超过100份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4)申请定额(票面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医疗普通发票。

44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不超过10万元)

45

发票领用

46

发票认证

47

发票验(交)旧

48

发票缴销

4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50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51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52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3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54

代开发票作废

55

存根联数据采集

56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57

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58

发票真伪鉴定

59

申报纳税类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60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61

增值税预缴申报

62

原油天然气增值税申报

63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64

消费税申报

65

车辆购置税申报

66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67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6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69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70

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71

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7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3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74

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

75

居民其他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76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77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

78

房产税申报

79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80

土地增值税预征申报

81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申报

82

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申报

83

耕地占用税申报

84

资源税申报

85

契税申报

86

印花税申报

87

车船税申报

88

烟叶税申报

89

环境保护税申报

90

附加税(费)申报

91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92

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

93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94

房产交易申报

95

委托代征报告

96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97

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98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99

居民个人取得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100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101

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102

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103

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104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105

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106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107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08

申报错误更正

109

优惠办理类

申报享受税收减免

110

税收减免备案

111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

112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

113

证明办理类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14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115

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

116

社保和非税类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117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

118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119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12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121

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

122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

123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124

出口退(免)税类

出口退(免)税企业备案信息报告(除按规定需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才能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撤回事项外)

125

其他出口退(免)税备案

126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报告

127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128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开具

129

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

130

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

131

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开具

132

国际税收类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133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134

同期资料报告

135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事项报告

136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137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138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139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140

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141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142

税务注销类

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143

涉税信息查询类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144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自行获取)

145

涉税专业服务类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146

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147

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报告报送

148

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149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用信息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并联办理事项)

序号

事项分类

事项名称

关联业务

1

存量户纳税人初次申领发票

存量户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用量25份以下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

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

2

存量户纳税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用量25份以下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0万)

3

存量户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用量100份以下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万元)

4

存量户纳税人初次申领普通发票(申领医疗发票、票面金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的定额发票)

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

5

存量户纳税人初次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用量25份以下且单份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

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

6

纳税人非初次领用发票

非初次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存根联数据采集、发票验(交)旧、发票领用

7

非初次申领发票普通发票(定额发票、医疗发票)

发票验(交)旧、发票领用

8

发票退回重新领用

发票退回、发票领用

9

清税注销

单位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符合税务注销即办条件)

当期所有税(费)种的申报、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10

个体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符合税务注销即办条件)

当期所有税(费)种的申报、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税务注销即时办理

11

税控专用设备的更换

税控专用设备丢失、被盗后更换

存根联数据采集、发票验(交)旧、发票退回、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发票领用

12

税控专用设备损毁后更换

存根联数据采集、发票验(交)旧、发票退回、损毁税控专用设备处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发票领用

13

税控专用设备丢失、被盗、损毁后注销

存根联数据采集、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丢失被盗损毁税控专用设备处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14

代开发票作废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作废重开(未认证)

代开发票作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重开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6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作废重开

代开发票作废、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7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冲红重开

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8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发票领用

19

申报缴税

建筑安装业一般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预缴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0

建筑安装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预缴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1

房地产业一般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预缴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2

房地产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预缴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3

银行业一般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4

保险业一般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车船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5

广告业、娱乐业一般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6

广告业、娱乐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存根联数据采集、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缴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

27

自然人二手房交易

自然人二手房(住房)买卖

房屋价格评估、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申报缴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自然人二手房(非住房)买卖

房屋价格评估、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申报缴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特定关系的房产赠与

房屋价格评估、综合税源信息报告、申报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