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岁婴幼儿受交通事故伤害最多,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6成以上;男孩骑摩托车、女孩乘摩托车伤害突出;未成年人事故涉责比例高,在事故中有责任占一半以上……“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长沙交警向社会发布2018年度长沙市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研判报告。2018年,长沙发生涉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的7.99%,事故所致未成年人受伤数占比7.80%、死亡数占4.27%。
报告显示,从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空间来看,农村地区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占全市总量的58.97%,其中宁乡市、浏阳市、长沙县较为突出。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方式主要以步行和乘坐小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者居多,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45.95%、16.22%、12.16%、6.46%。在年龄分布上,1至6岁年龄段未成年人受交通事故伤害最多,占总量的63.51%。未成年人事故涉责比例高达53.9%,不按规定横路或不走人行道、无证驾驶、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交警部门分析,未成年人违反信号指示横路、不系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独自通行、骑摩托车等监护不当和疏于管教等交通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记者 王晗 通讯员 肖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