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魏旋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免去颜海林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徐永健同志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斌同志任省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杨诗君同志任省水利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周海斌同志任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蓉同志任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越高同志的省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
何寄华同志任省地质院院长;
叶爱斌、刘汉洪、王晓敏、吴宏斌、刘向明、王伟华、李定桥、蒋年生同志任省地质院副院长;
曹幼元同志任省地质院总工程师;
刘起军同志任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洪新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李伯超同志任湘潭大学校长,免去其湖南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周益春同志的湘潭大学校长职务;
戴爱国同志任湖南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校(院)长,免去其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陈建军同志任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龚声武同志的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喻友军同志任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免去其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彭平安同志任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子明同志任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原省核工业地质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原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董事长的任职,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