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简称“国普办”)第十一核查组,向湖南省反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湖南省工作情况。
8月26日至30日,国普办第十一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核查,检查了我省普查数据自审、现场复核、名录比对核实、省级质量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赴长沙市和株洲市,对随机抽取的104家工业源、20家农业源、10家集中式、30家生活源、10家移动源普查表,进行了全面的质量核查,并选取了9家工业源、5家农业源、1家集中式、9家生活源、6家移动源进行现场复核。
第十一核查组组长李维新代表核查组向湖南提出整改建议,要求湖南针对本次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群表示,将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全面整改,并组织全省各地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全省普查数据质量。
据悉,省生态环境厅普查办将对本次核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影响全省数据质量的地区,开展约谈、通报、问责。长沙、株洲两市在一周内反馈整改结果。省普查办将组织“回头看”核查。(通讯员 黄昌华 记者 曹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