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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司法部网站2017-08-0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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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 拟定全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 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 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

(五)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六)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工作;

(七)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十)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司法局设十四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强制戒毒管理科(三)律师公证管理科(四)基层工作科(五)社区矫正科(六)国家司法考试科(七)政策法规科(八)计财装备科(十)政治部(十一)依法治市办(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十三)纪检监察室(十四)司法鉴定科

第二部分  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094万元,2015年度为1076万元,增加了18万元,2016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1197万元,2015年度为1159万元,增加了3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共拨入1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增幅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共支出1197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增幅3%。其中:基本支出1124万元,占总支出的94%(人员经费691万元,公用经费433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的6%。

四、关于司法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094万元,2015年度为1076万元,增加了18万元,2016年度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1197万元,2015年度为1159万元,增加了38万元。

五、关于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岳阳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1197万元,2015年度为1159万元,较去年增加了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共支出1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万元,占总支出的94%(人员经费6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3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占总支出的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大致相同,无增减变化。

六、关于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岳阳市司法局基本支出共11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94万元,占总支出53%,其中基本工资233万元,津补贴243万元,其他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共427万元,占总支出38%,其中办公费67万元,印刷费13万元,其他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97万元,占总支出8%,其中离休费11万元,退休费70万元,抚恤金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1%,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万元。

七、关于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39万元。各项费用均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36万元。各项费用均有减少,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当年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降3%,公务接待费同比降低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9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210人,“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万元,比2015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方面经费开支控制力度不够,导致支出有小幅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2016年末资产余额3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万元,固定资产216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32%、68%。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要求来进行预算绩效的编报,并按时报送专项资金的绩效监控表,在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岳阳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