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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2016-10-26 08:25
浏览量:1|| | ||

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办案费

项目单位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主管部门             岳阳市公安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6  年06   月 28 日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张勇

联系电话

8433702

项目地址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邮  编

414009

项目起止时间

2015年1       月起至2015          年 12     月止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10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00

实际支出

(万元)

100

结余(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财政

100

市财政

100

市财政

100

市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县市区财政

其它

其它

其它

其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实际支出数

会计凭证号

备注

办案车辆维修费

办案差旅费

50

2015.1.-12

办案油料消耗费

50

2015.1-12

协警工资

委托业务费

支出合计

100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  期 目 标

实际完成

打击犯罪,落实防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恐怖案(事)件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项目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刑事及行政案件破案破案

1736起

1736起

打击处理

447人

575人

质量指标

保障基层办案费

100

100

时效指标

及时为办案单位提供经费

100

100

成本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众测评成绩,增强群众满意度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

100

10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刘敏杰

组长/  局长

云溪公安分局

张勇

副组长 / 副局长

云溪公安分局

李伟臻、姚燕飞

成员/ 警务保障室主任、副主任

云溪分局警务保障室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16   年6   月28   日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2016   年 6  月 28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姚燕飞                联系电话:13575002929

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管辖云溪区(包含巴陵、长岭两大工厂以及临港工业区),管辖面积388平方公里,辖区总人口17万。民警编制203人,实际在职民警211人,退休人员58人。分局党委班子11人,内设13个机构: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逻警察大队、人口与出入镜管理大队。下设9个派出所和2个监管场所:长岭派出所、汪家岭派出所、云溪派出所、云松派出所、路口派出所、文桥派出所、陆城派出所、道仁矶派出所、松阳湖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保障基层派出所办案经费,落实防管控措施,加强巡逻,及时破现行案件,打击犯罪,确保不发生重大恐怖案(事)件。绩效指标设定情况,按照各派出所管辖的范围及协警配备人数测算年度预算,并根据各部门办案业务数据按进度拨付办案费,主要用于巡逻协警的工资、办案差旅费以及办案巡逻车辆的消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年初预算100万元,来源于财政审批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16年度实际使用0万元,按照各单位办案业务情况使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各执收执法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罚没收入必须依法依规,通过法制裁决方可到财务开具一般缴款书,及时将款项上缴市财政局专用账户,分局财务根据收入上缴情况和办案业务情况,向财政申请拨付办案费。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办案费全额用于基层派出所办案开支,保障了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经费。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办案费是公安业务经费的一部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各种消耗性支出,其成本控制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每一件案子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其办案成本是不一样的。因此,在成本控制方面,我们采取的是按照各个案件的不同,严格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各类材料消耗定额,核定办案费的开支范围,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公安机关的办案费项目往年都是与公安罚没收入相关的,今年由于罚没款执收偏低,至今未拨付。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公民法制意识的逐渐增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公安罚没收入亦有逐年减少的趋势,而办案成本因跨地区办案的增多,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填报单位: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盖章) 2016年  06  月  28 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 分数 评定 分数
一、组织领导 8      
(一)领导重视 3 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或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每次1分,最多3分。 3  
(二)协调机制 3 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 由部门(单位)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得1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明确的,得1分。 3  
(三)落实联络员 2 有明确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络员,并在人员变动时及时申报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二、绩效目标管理 15      
(一)申报时间 3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及相关内容得3分;逾期报送一天扣0.25分,扣完为止。未申报的不得分。 3  
(二)申报格式 3 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的,得3分;缺失1项内容扣0.2分,扣完为止。 3  
(三)申报质量 3 绩效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相关规定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3  
3 绩效目标(含绩效总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符合项目特点的得2分;绩效目标描述得清晰明确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  
3 绩效指标量化和细化到三级绩效指标的,得2分。绩效指标能清晰反映绩效实现程度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  
三、绩效跟踪监控管理 10      
(一)跟踪监控制度 1 建立绩效跟踪监控制度,对预算执行进行有效跟踪监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二)跟踪监控实施 5 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提交跟踪监控表及相关资料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5  
2 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符合财政部门确定的序时进度要求,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2 确保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或对偏离绩效目标、逾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四、绩效评价管理 25      
(一)时效性 3 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得3分,逾期1天扣0.25分,扣完为止。 3  
2 绩效评价报告电子文档及时上传的得2分,逾期1天扣0.2分,扣完为止。 2  
(二)报告质量 2 绩效自评报告和相关表格符合格式要求,各项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单位公章、签字等)的,得2分;缺失1项内容扣0.25分,扣完为止。 2  
1 文字部分结构规范,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绩效、评价结论、问题、建议等各项内容节点清晰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3 具有完整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能结合项目实际细化、量化,并较好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的,得2分。自评报告中绩效目标与申报时填列一致,涉及民生的项目应设置反映服务群体满意度调查问卷情况的具体指标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  
1 评价标准描述清晰,分档明确,指标权重分布合理,对反映项目实际绩效的指标有所侧重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1 项目绩效归纳合理、陈述明确、总分结合、有理有据,与指标体系特别是反映项目实际绩效的指标有较好的关联度,能用图表、照片等形式直观反映项目实施情况及绩效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1 反映的问题具体清楚、依据充分,提出的建议与问题的对应性强,表达明确、合理可行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1 各项指标评分依据充分,评价结论合理有据、客观公正,与取得绩效、存在问题等内容有较强的一致性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三)指导督促 2 部门(单位)能按要求积极主动组织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下属单位能按时、保质的完成项目绩效自评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四)配合财政部门评价 8 认真做好财政部门组织绩效重点评价项目的配合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调现场勘察、调查等事宜的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8  
五、评价结果管理 20 考核部门(单位)当年度被评价项目的实际绩效状况。 按照部门(单位)当年被评价项目的评价结论计分,该项得分=部门(单位)各被评价项目得分平均值/100×20;被评价项目仅指财政部门组织评价或委托中介机构评价、抽查的项目,不含部门(单位)自评项目。 列入考核的部门(单位)该年度暂无上述评价项目的,不扣分。 20  
六、结果应用管理 15      
(一)整改落实 7 对评价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的得7分;整改不到位的酌情扣分;未及时整改不得分(未报送整改情况视同未整改)。 7  
(二)结果应用 8 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部门(单位)预算、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政策制度完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的,得8分。无应用的不得分。 8  
七、其他 7      
(一)资料报送 4 按时报送本部门(单位)制订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年度绩效管理总结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得4分。逾期报送或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4  
(二)合理化建议 2 通过年度工作总结等途径书面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合理化建议的,得2分。无建议的不得分。 2  
(三)其他 1 按时参加相关绩效管理业务会议、培训学习, 认真完成市财政局布置的其他各项绩效评价任务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总  分 100   100  
                 联系人:姚燕飞      联系电话:13575002929 
注:1.本表是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部门(单位)财政支出项目实施绩效的高低不完全相关;     2.填报该表时请同时附相关打分说明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