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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工商分局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2016-10-28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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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1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屈原分局

预算编码     082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6年5月19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易甜

联络电话

5720426

人员编制

26

实有人数

28

职能职责概述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是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四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六是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七是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八是负责注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九是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十是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一是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委区管委交办的事项。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任务1: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一是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二是推进商标战略     深入实施。

任务2:强力推进市场监管。一是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二是红盾护农行动;三是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四是净化全区烟草市场环境;五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

任务3: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大力开展“3.15”宣传活动;二是高效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事项。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屈原工商分局2015年度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分局整体支出对保障我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建设和维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屈原管理区地方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36.62

310.14

26.48

1、局机关

336.62

310.14

26.48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40.82

246.37

202.55

43.82

94.45

1、局机关

340.82

246.37

202.55

43.82

94.45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6.47

6.79

9.68

1、局机关

16.47

6.79

9.68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97.39

397.39

1、局机关

397.39

397.3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1: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7%;

2:推进商标战略实施,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较上年有增长;

3:助力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发展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

4:大力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少于10批次,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

5:深入推进红盾护农行动,农资成品油抽检不少于4批次;

6:创建无传销社区不少于5个;辖区无无照经营行为;

7:净化全区烟草市场环境,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8:大力开展“3.15”宣传活动;

9:高效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事项,力争受理举报、处理投诉、结案率均达到100%。

1、全年新登记企业131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2户,注册资本达48493万元,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81.94%,110%,44.6%;新登记个体户454户,同比增长10.73%;

2、指导申报省著名商标1件;指导注册商标1件、申请商标续评1件;指导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件;成功培育著名商标2件;

3、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18批次,全年共立案25起,结案25起,罚没入库8.7万元;

4、全年共检查农资市场12次,抽检农资产品6个样,罚没入库1.5万元;

5、开展烟草市场联合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与汨罗烟草局联合办案11起,罚没金额0.22万元;7、严查无照经营行为。督促办理营业执照84户,查处3起无照经营案件;

8、创建五传销社区6个;

9、全年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的电话呼入量为65个,受理市局分流举报、投诉15件,解决15件,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受理12345政府转办单18起,办结18起。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岳发〔2014〕7号文件附件3中1-5项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1:无无照经营

督促办理营业执照84户,查处3起无照经营案件

2:培育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

成功培育著名商标2件

3:推进红盾护农行动

全年共检查农资市场12次,抽检农资产品6个样

4:净化烟草市场环境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联合办案11起

数量指标

1: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7%

全年新登记企业131户,同比增长81.94%;新登记个体户454户,同比增长10.73%

2:完成罚没收入8万元

全年共立案25起,结案25起,罚没入库8.7万元

3:创建无传销社区不少于5个

创建无传销社区6个

4: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处理投诉、结案率均达到100%

全年受理举报、投诉80件,解决80件,结案率100%;受理政府转办单18起,办结18起

5:抽检计划不少于10批次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18批次

时效指标

年底前完成

按规定时间完成

成本指标

控制预算内

以收定支,控制预算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1:市场主体违法记录公开

2:优秀案件选评

1:立案25起,结案25起,公开25起,公开率100%;

2:获评省局优秀案例1件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被监管对象满意率高于95^%;

2:群众满意率高于95%

1:被监管对象满意率达98^%;

2:群众满意率达98%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3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刘波

副局长

副局长室

张晓金

主任

办公室、纪检监察

易甜

会计

办公室(财务)

宁桂娇

出纳

办公室(财务)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岳阳市工商局屈原分局2015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6]1号)要求,现对屈原工商分局2015年度的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概况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屈原分局属岳阳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正科级。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权。内设2股1室:综合业务股、市场股和办公室;下设2个工商所:营田工商所、青山寺工商所(岳办发[2015]27号文件)。是独立核算的行政执法单位。至2015年年末编制人员26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0人。

(二)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三是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四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六是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七是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八是负责注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九是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十是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一是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委区管委交办的事项。

(三)201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积极服务经济发展。一是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全面加强企业登记注册,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推进商标战略深入实施。有目的有计划指导一批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注册商标及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做好商标申请续评工作。三是助力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优势,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市场主体。

2、强力推进市场监管。一是大力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以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通讯器材、儿童及婴幼儿用品等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二是深入推进红盾护农行动。以种子、农药、复合肥为重点,加强打假力度。三是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加大。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为整治重点。四是净化全区烟草市场环境。

3、全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一是大力开展“3.15”宣传活动。二是高效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事项,力争受理举报、处理投诉、结案率均达到100%。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年收入33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0.14万元,其他收入26.48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34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1.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41万元),项目支出94.4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47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5.8,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专项60.1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4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分局部门整体支出34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7万元,占总支出73%,人员支出202.55万元占基本支出82%,公用支出43.82万元,占基本支出18%。项目支出94.45万元,占总支出27%。

按照分局工作的重点要求,财政2015年实际安排公用支出43.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商行政

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3.02万元,占费用支出的7%;印刷费2.32万元,占费用支出的5%;水费0.52万元,占费用支出1%;电费0.9万元,占费用支出的2%;邮电费0.48万元,占费用支出的1%;取暖费0.71,占费用支出的2%;物业管理费1.7万元,占费用支出的4%;差旅费2.49万元,占费用支出6%;维修维护费0.24万元,占费用支出1%;租赁费0.78万元,占费用支出的2%;会议费1.92万元,占费用支出的4%;培训费0.5万元,占费用支出的1%;公务接待费4.26万元,占费用支出10%;劳务费1.74万元,占费用支出的4%;委托业务费2.68万元,占费用支出的6%;工会经费4.5万元,占费用支出的10%;福利费3万元,占经费支出的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占费用支出的16%;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4.86万元,占费用支出11%。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6.49万元,实际支出16.47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6.69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9.68万元、公务接待费6.79万元,都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3、专项支出

2015年分局项目支出94.45万元,其中财政下拨专项资金63.77万元(包括预算批复资金24.42万元和财政追加专项资金39.35),其他收入26.48万元,上年结余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等业务活动中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分局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湘工商财[2012]197号)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湘财行[2012]1号)等文件精神进行专项资金管理,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分局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等14项机关管理制度,融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之中。主要采用了核查法核查2015年财政预算批复执行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根据部门职能和绩效考核目标,进行实地绩效考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照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组织情况: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组成以刘波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制定了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分局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管理情况: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分局的实际,2015年度我局编制了工商专项绩效目标预算,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打击传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商标广告监管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分局综合运用专项整治、常态规范、联合执法等手段,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

四、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2015年,分局分局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一)预算管理方面:预算控制上,严格做到以收定支,特别是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以内并较上年有所减少;预算执行上,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调整总额以内,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收支平衡;预算管理上,分局健全了财务制度、公车运行、公务招待等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执行。

(二)服务经济发展方面:一是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全年新登记企业131户,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42户,注册资本达48493万元,与去年相比分别增长81.94%,110%,44.6%;新登记个体户454户,同比增长10.73%;录入网络经济户口151户;企业年报235户,年报率84.23%,合作社年报84户,年报率76.36%。二是推进商标战略深入实施。指导申报省著名商标1件;指导注册商标1件、申请商标续评1件;指导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件。

(三)推进市场监管方面:今年共立案25起,结案25起,罚没入库8.7万元。一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二是红盾护农行动深入推进。全年共检查农资市场12次,抽检农资产品6个样,其中有1个样品不合格,罚没入库1.5万元。三是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加大。四是净化全区烟草市场环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与汨罗烟草局联合办案11起,罚没金额0.22万元。五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督促办理营业执照84户,查处3起无照经营案件。

(四)组织消费维权方面:一是大力开展“3.15”宣传活动。2015年“3•15”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5件。受理举报、投诉17件,解决17件,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二是高效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事项。今年12315指挥中心办公室的电话呼入量为65个,受理市局分流举报、投诉15件,解决15件,结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受理12345政府转办单18起,办结18起。

五、存在的问题

1、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2、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反不正当竞争及治理商业贿赂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这一类型的案件比较少。

六、相关建议

为了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做出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更好地实现评价的目的,提出以下建议:

1、在经费的使用方向上,要出台一些激励性政策,调动执法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

2、拓宽执法领域,加强市场监管,应继续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工作。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岳阳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