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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食药监局2017-07-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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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具体监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数据包括四个独立核算单位: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包括16个职能科室及三个二级机构:稽查支队、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湖区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检中心、经开区分局。

第二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共计1914.52万元,其中:局机关456.89万元;药检所118.63万元;食检中心1339万元(食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结转);经开区局0万元(2015年经开区分局未独立核算)。

2016年收入总计3382.96万元(局机关1873.02万元;药检所549.34万元;食检中心560.85万元;经开区分局399.75万元),与2015年收入总计3931.46万元相比,下降了13.95%,下降原因是2015年国家总局下拨市食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339万元,计入了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支出总计3349万元(局机关1915.22万元;药检所551.91万元;食检中心515.49万元;经开区分局366.38万元),与2015年2730.75万元相比,上升了22.64%,上升原因是本年新增食检中心,其上年度系省管单位,未纳入第一足球网财政预算。

2016年末结转和结余1983.58万元,其中:局机关414.69万元;药检所116.06万元;食检中心1419.38万元;经开区局33.45万元。

二、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338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9.78万元(局机关1831.24万元;药检所530.74万元;食检中心446.35万元;经开区分局191.45万元),占总收入的88.67%,其他收入383.18万元(局机关41.78万元;药检所18.60万元;食检中心149.50万元;经开区分局208.30万元),占总收入的11.33%。

三、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3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13万元(局机关1312.88万元;药检所401.25万元;食检中心166.28万元;经开区分局234.72万元),占总支出的63.16%。项目支出1233.87万元(局机关602.34万元;药检所150.66万元;食检中心349.21万元;经开区分局131.66万元),占总支出的36.84%。

四、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1899.26万元,其中:局机关447.75万元;药检所112.51万元;食检中心1339.00万元(食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结转);经开区局0万元(2015年经开区分局未独立核算)。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99.78万元(局机关1831.24万元;药检所530.74万元;食检中心446.35万元;经开区分局191.45万元),与上年度3882.93万元相比,下降了22.74%,下降原因是2015年度国家总局下拨市食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339万元,计入了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8.45万元(局机关1874.30万元;药检所527.19万元;食检中心190.99万元;经开区分局365.97万元),与上年度2600.29万元相比,上升了13.77%,上升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一个预算单位,食检中心上年度未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2016年末财政拨款收入结转和结余1940.58万元,其中:局机关404.69万元;药检所116.06万元;食检中心1419.38万元;经开区局0.45万元。

五、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8.45万元(局机关1874.30万元;药检所527.19万元;食检中心190.99万元;经开区分局365.97万元),与上年度2600.29万元相比,上升了13.77%,上升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一个预算单位,食检中心上年度未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612.03万元,占79.7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9.53万元,占20.26%)。项目支出93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8.45万元,比年初预算1701.10万元增加了1257.35万元,占预算的73.91%,增加原因较多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专项资金大多未纳入预算,都是财政以追加的形式下拨,包括中央转移支付、省级专项以及市级食品药品监测专项经费。具体到项级科目的增加情况说明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6.09万元,增加了6.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5万元,增加了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优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0.25万元,增加了0.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5.72万元,决算数2724.18万元,增加了1068.46万元;城乡社区规划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年初预算数为1.98万元,决算数19.60万元,增加了1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为43.40万元,决算数55.82万元,增加了12.42万元;粮油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5万元,增加了15万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122.51万元,增加了122.51万元。

六、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021.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1.44万元,占比60.92%,商品和服务支出395.92万元,占比19.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0.60万元,占比18.83%,其他资本性支出13.61万元,占比0.67%。

七、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12万元(局机关41.08万元;药检所10.47万元;食检中心19.21万元;经开区分局2.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26万元(局机关6.34万元;药检所3.06万元;食检中心1.5万元;经开区分局2.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万元下降了4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6万元(局机关34.74万元;药检所7.41万元;食检中心17.71万元;经开区分局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3万元下降了4.98%,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2016年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12台,国内公务接待共计431批次,人数为3293人。

八、关于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决算数都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77万元,上年度支出288.5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7.24万元,增长了5.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加了一个二级机构食检中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7〕1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并上报了我局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委政法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