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财发〔2019〕20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精神,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全面动态监控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就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监控资金为纳入2019年度市级预算且经批复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政策与项目资金,并延伸涵盖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及预算代编资金。监控对象为2019年度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及县市区财政部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纳入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及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的预算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4)。
(二)政策与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市本级预算文本中所有专项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共105个项目,包括本年度财政部门重点监控项目在内,涉及财政资金6.48亿元(见附件1)。其中预算代编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项目(48个),其二次分配单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资金需进行绩效跟踪监控。上述范围内所有涉及政策与项目资金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5)。2019年度所有使用市级财政及纳入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扶贫资金,按省财政监控系统有关要求落实。
(三)财政部门绩效跟踪重点监控。在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绩效监控基础上,市财政局将重点择选社会关注度较高,且可能存在管理较为薄弱的项目资金(8个),组织第三方实施绩效跟踪重点监控,涉及财政资金8200万元(附件2)。
(四)湖南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纳入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填报与绩效自评审核工作,是财政部、省财政厅部署的重要任务。按照省财政厅“谁申请资金,谁申报目标,谁绩效自评”及责任分工原则,以系统监控的预算指标为主导,各资金使用单位负责按要求填报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同步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及预算执行后的绩效自评;各级财政部门绩效口负责绩效审核确认,确保省对市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各项考核指标达标。
二、监控时点
2019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时点为9月30日、11月30日(共2个时点),分别对本单位1—9月份、1—11月份财政资金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其中:1—9月份绩效监控点,其资金使用进度高于65%以上的项目单位,不需要向市财政局提交纸制版跟踪监控情况表,仅作为本单位监控备案。各部门单位需按期将第一次(支出进度低于65%)及第二次监控时点分析的结果,分别于10月10日、12月2日前将纸质版跟踪监控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财政部门实施预算绩效重点监控时点为10—11月份。
三、监控内容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主要采取预算单位自行跟踪监控、第三方参与评价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相结合的监控机制。按照各方明确的绩效监控职责,规范的监控程序,合力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
(一)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监控。预算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与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注重按以下要点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①整体支出是否与部门职能匹配,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内容、绩效目标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项目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了预期效益等。②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是否针对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③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④监控过程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的纠偏措施,整改措施是否明显。
(二)财政部门绩效跟踪重点监控。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要求,在单位自行监控基础上,委托第三方通过现场评价、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等途径,利用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对其预算执行进度、资金拨付进度进行跟踪监控。①项目单位自行监控是否按要求完成,查找问题是否符合实际,采取的纠偏措施是否合理。②检验预算编制时的绩效目标申报是否合理,是否与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③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对存在影响资金使用的环境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具体分析。④监控过程收集和分析绩效运行相关数据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三)第三方参与绩效跟踪监控评价。一是按照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委托第三方跟踪审核方案,各预算部门单位应主动对接绩效目标审核对应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附件3),对标咨询,协同实施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再审核,核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偏差,为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与跟踪评价提供参考。二是按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监控委托第三方评价服务方案,市财政局将组织湖南恒兴会计事务所开展本年度重点选项的重点监控评价,并出具重点监控评价报告。
四、结果应用
(一)预算绩效执行纠偏。各责任单位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或因外部环境条件变化,造成绩效目标预期无法完成的,要按规定、按程序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纠正,及时修正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预算支出计划,优化绩效目标实现路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完成。
(二)支出进度反馈问效。各责任单位要重点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项目的绩效监控,通过监控信息反馈,深入分析资金支出进度快慢的具体原因,从而对症下药,制定加快项目推进的有效措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预期无绩效、低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或预算执行偏慢的项目,要及时反馈进度信息。财政部门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和项目要上报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三)绩效监控信息公开。绩效监控管理已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中财政管理指标体系,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对未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未落实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市财政局将结合绩效考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实时公开。
五、监控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共同促进跟踪监控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抓好监控工作,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措施,为今后全面推进绩效监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严守纪律。各责任单位应要严守工作纪律,在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并协助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绩效监控评价。第三方机构应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谋取不正当利益,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监控评价任务。
联系人及电话:市财政局绩效科钟菊、吴川 0730—8859935
附件:1.2019年预算单位绩效跟踪监控项目表
2.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监控项目表
3.2019年绩效跟踪监控第三方对标服务表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5.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