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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市公安局2019-09-02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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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市公安局主要担负防治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管理户政、国际、入境出境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党廉办;下设警官培训中心、交通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等13个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有岳阳楼分局、云溪分局、君山分局、白石岭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属于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其余机构纳入市公安局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局机关及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白石岭属于开发区财政局)全部纳入2018年市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岳阳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76156.93万元,同比增加17.1%;总支出78658.77万元,同比增加14.94%。增长原因主要为基建开支增加、工资和补贴调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7615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731.42万元,占总收入的91.56%;其他收入6425.51万元,占总收入的8.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78658.7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73999.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51万元,占总支出的0.25%;公共安全支出69598.90万元,占总支出的88.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07万元,占总支出的4.44%;节能环保支出301.81万元,占总支出的0.38%;其他支出412.14万元,占总支出的0.52%。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973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73999.43万元,比上年增加14.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原因是基建开支增加、工资和补贴调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999.43万元,占总支出的94.08%,比上年支出增加14.9%。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为基建开支增加、工资和补贴调标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999.43万元的0.26%;公共安全支出69598.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94.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4.72%;节能环保支出301.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0.41%;其他支出412.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0.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73999.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8962.53万元增加89.9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517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2446.66万元增加70.06%;项目支出决算数18820.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515.87万元增加188.8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一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二是补发了2017年至2018年两年应调整的值勤岗位津贴及加班补助;三是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未列入财政年初预算;四是非税收入超收返还用于重大案件办案、维稳及“监管中心建设”等重大基本建设支出,未列入财政年初预算。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195.5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1.84万元,完成预算870.79%,主要为人大拨入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项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支出决算69598.9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37585.57万元,完成预算175.53%,增加部分主要为市直预算工资补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决算3491.0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55.12万元,完成预算257.67%。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决算301.81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主要用于黄标车淘汰。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412.14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主要为派出所建设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7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3999.43万元的74.5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4167.18万元,占基本支出55179.4万元的61.92%,日常公用经费2101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0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2179.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工资及奖金补助的发放(包括基本工资8364.6万元、津贴补贴9308.49万元、奖金及绩效工资3281.3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3108.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72万元、伙食补助费57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744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3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2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及办案维稳等开支(包括办公费683.18万元、印刷费252.29万元、水电费938.68万元、邮电费348.39万元、物业管理费370.34万元、差旅费395.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8.8万元、维修费1011.71万元、租赁费59.08万元、会议费18.49万元、培训费157.37万元、公务接待费8.91万元、专用材料费3904.03万元、被装购置费164.3万元、专用燃料费3.51万元、劳务费418.33万元、委托劳务费67.85万元、工会经费571.99万元、福利费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5.6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2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为拨付基建开支2708.88万元、黄标车淘汰301.81万元、派出所建设经费1800万元等),占基本支出的31.2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7.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警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包括离退休费77.92万元、抚恤金184.32万元、生活补助1407.69万元、医疗费137.6万元、奖励金79.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4.其他资本性支出3788.6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31.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307.4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7.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26.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329.12万元,比年初预算2245.15万元减少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8元,较年初预算10万元减少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1.41万元,比年初预算2025万元减少35.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3.79万元,比年初预算1344.31万元减少28.3%,公务用车购置费347.62万元,比年初预算160万元增加117.26%,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元,比年初预算数50万元减少100%,其他交通费用0元,比年初预算数470.69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支出8.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10.15万元减少95.76%。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大幅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329.12万元,比上年1073.01万元增加2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8元,较上年增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1.41万元,比上年1042.03万元增加25.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3.79万元,比上年1021.27万元减少5.63%,公务用车购置费347.62万元,比上年20.76万元增加1574.47%,公务接待费支出8.91万元,比上年30.97万元减少71.17%。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废旧车辆报废后重新购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因公出国(境)开支8.8万元,随外侨办出国考察1批次1人。公务接待486批次,4425人次,主要用于相关单位工作交流及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3.79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7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47.62万元,2018年新增购置公车数17台,车辆较上年减少50台,年末车辆保有量359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超过100万元的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绩效自评。对列入财政审批的大额专项预算做到了立项论证、预算申报、采购验收、资金支付及项目跟踪监控一系列流程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细则,成立了管理小组,明确专项专人负责,并形成了绩效管理定期汇报总结制度。绩效管控存在的问题:一是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二是专项资金预算不足。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公安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1012.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5934.29万元,增长31.8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办案、安保维稳、防汛、防暴处突等重大活动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0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岳阳市公安局共有车辆35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7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其他用车43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4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岳阳市公安局.XLS

责任编辑: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