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外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通畅;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问题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2、承办、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及上级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下级信访机关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进京、赴省、到市上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4、办理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5、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高信访干部素质,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负责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国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受理网上信访,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在网上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8个,驻外机构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接访一科、接访二科、办信科、协调督查科、复查复核科、群众工作科、网络信访科,以及1个驻外机构:市信访局驻京维稳科(承担驻京维稳劝返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办本年收入合计90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9%。本年支出合计1031.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导致财政下拨人员经费减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维稳工作经费在2018年下半年结算等。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902.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75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18万元,占比96.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2万元,占比 3.3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103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9.10万元,占比96.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万元,占比3.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5%。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6%。年末结转和结余39.7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78.29%,收入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导致经费减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维稳经费在2018年下半年进行了结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856.05万元,占全年支出合计数的82.99%。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相比增加了5.96%,主要原因是部分维稳经费在2018年下半年进行了结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61万元,占比9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万元,占比3.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字相比增加了101.2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07.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0.98%。主要是驻京维稳经费支出及职工工资调整等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85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61万元,占比9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4万元,占比3.79%。人员经费为511.60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开支;公用经费为344.45万元,主要是用于维持办公室正常运转的经费开支,两会维稳等驻京维稳办工作经费开支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2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05,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总额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减少,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相比降低不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车因公出国境经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相差不大。主要原因是我办按照相关政策严控接三公经费开支。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2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05,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总额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减少41.51%,因公出国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主要是2018年有因公出国境事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下降了22.24%,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下降较大,主要原因是我办按照相关政策严控接三公经费开支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我办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为,1,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为1;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5.0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台;公务接待费为1.41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公务接待人数为141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局《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完成绩效工作相关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1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5%。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5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96%。
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信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45万元,比2017 年减少了4.29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部分开支在2018年结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 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政策宣传、优抚安置、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抚恤(款):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四)退役安置(款):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殡葬(项) 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七)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岳阳市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责任编辑: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