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御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协调和监督。
(二)负责市本级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 城陵矶新港区下列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盜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明一、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備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违反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四)负责受理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六)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设2个内设机构(副科级): .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 拟订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绩效考核、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财务、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政策宣教科
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工作;牵头拟订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微博的信息发布与维护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和业务培训。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直属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下设9个正科级直属机构。
(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指挥中心
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视频监控、移动执法、 0A办公系统操作和运营维护培训工作,负责移动执法系统报警和 12345公众服务热线举报案件的分配,并对移动执法系统报警和12345公众服务热线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二)法制大队
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立案、撤案、案件移送和案件处罚的审核,纠正违法执法行为;跟踪指导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报备工作; 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考核、统计、分析和报送;负责案卷文书的规范指导与归档管理;受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 听证申请;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协助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负责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应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街接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县市区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 。
(三)执法一大队
负责文艺娱乐市场的行政执法。负责对文艺娱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依法查处娱乐场所和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负责文艺娱乐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文艺娱乐市场“i1黄打非”工作。
(四)执法二大队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政执法。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市网口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执法三大队
负责广播电视和网络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负責对广播电视和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依法查处除制作、 播出、 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查处安業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l为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负责广播电视和网络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和网络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六)执法四大队(加挂岳阳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新闻出版市场的行政执法。负责对新闻出版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新闻出版市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七)执法五大队
负责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 负责对版权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版权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负责版权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八)执法六大队
负责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执法。 负责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违反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九)执法七大队
负责上级转办、 督办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牵头组织全市文化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跨区域、跨行业和重大案件的查办;牵头组织跨行业、跨区域的专项治理行动; 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行政执法; 承担局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886.25万元,比上年增加3.96%。总支出96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36%。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88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1 %。其他收入41.6万元,比上年增加89.09%。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968.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2%。其他支出33.22万元,比上年增加32.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84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1 %。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68.5万元,比上年增加13.3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数增加68%。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按功能分类如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8.87%,占89.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2%,占6.03%。其他支出33.22万元,比上年增加32.1万元,占3.43%。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71 %。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780.65万元,比上年增加9.8%。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4万元,比上年减少4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5.51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来源减少以及严格控制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35.51万元,比上年增加12.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按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2万元,比上年增加1.42%。。其他支出33.22万元,比上年增加32.1万元。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744.4万元,比上年增加4.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1.38万元,比上年增加9%。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6万元,比上年减少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9万元,比上年减少47.67%。其他资本性支出6.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22%。项目支出191.1万元,比上年增加57.2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76万元,比上年减少36.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万元,比上年增加27.89%。资本性支出116.31万元,上年无基本建设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18.5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2.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84万元;公务接待经费7.4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1.17万元,因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
“三公”经费支出18.58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1.41万元,下降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同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6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31万元,下降2.7,因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7.43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1.09万元,下降12.79%,因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为0,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6万元。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我局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公务接待经费21.72万元,为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03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按照绩效管理要求规范编报了绩效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使用结转资金、优化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绩效跟踪的及时性和效率性。不仅提高资金运用合理化,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较大程度上实现社会效益,提高文化执法公信力、文化市场监管对象满意率,为全市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98.92万元。比2017年增加21.7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的增加以及人员经费标准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