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责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委政法委决算单位构成
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政法委设置有办公室、宣传室(加挂研究室)、综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室)、维稳办、执法监督室(加挂涉法涉诉办)、政治部、法学会7个职能部室。机关党委、市纪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按章程及要求设置。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414.62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8.32%;总支出1310.60万元,同比2017年增长1.74%。(增长原因主要为工资调标、政策性补贴发放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414.62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128.38万元,减少8.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82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160.12万元,减少12.13%;年初结转和结余254.80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45.70万元,增加21.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31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中基本支出1031.98万元,比上年增加92.57万元,增加9.85%,占总支出的78.74%;项目支出278.62万元,比上年减少70.18万元,减少20.12%;占总支出的21.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159.82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12.1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10.60万元,同比2017年增加1.7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10.6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7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3.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94.84%;公共安全支出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1.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3.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9.6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60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补发;二是扫黑除恶等项目支出,年初财政预算不足。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1、基本支出103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65.89万元,决算数为1243.03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政策性补发;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救助等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3.75万元,决算数为45.57万元(主要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项目支出122.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1.98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76.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的工资福利的发放(包括基本工资140.06万元、津贴补贴168.66万元、奖金及绩效工资146.5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29万元、伙食补助费18.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89%。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及办案维稳等开支(包括办公费15.99万元、印刷费20.02万元、水电费0.61万元、邮电费4.57万元、物业管理费及取暖费万元、差旅费6.86万元、维修费25.66万元、会议费4.05万元、培训费23.18万元、公务接待费5.19万元、劳务费5.92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2.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奖励金、司法救济等(包括生活补助212.50万元、医疗费补助1.14万元、奖励金50.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67%。
4.资本性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通过采取控制总量,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坚持“用钱有计划,计划节约花”原则,严把“三关”,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共计接待 205批次,2020人.“三公经费”同比2017年减少42.22万元,减少62.92%。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89万元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0万元,占43.8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98万元,占56.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0万元,全年共接来宾205批次,2020人,主要是省市业务单位工作联系及维稳等工作按规定标准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料费、车辆保险、通行费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对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已全部完成预算绩效考核指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79.84万元,比2017年减少145.61万元,减少44.74%(减少原因上年度有专项办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8万元,工程支出22.86万元,服务支出44.4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它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委政法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