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湖南省唯一的长江护岸管理机构和城市防洪主管机关,担护着163公里长江和城区15.7公里城市堤防防洪安全重任,目前处机关编制人数43人,在职人数36人,退休24人。
我中心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计划工程科、财务审计科、综合科、人事科、长江河道监测科、城市堤防科。
(二)长江修防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长江护岸和城市防洪总体规划及分阶段工作计划、方案,负责《防洪法》的贯彻落实。(2)负责长江流经湖南岸线的守护,河势控制、处险加固、护岸工程的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流经湖南段的长江河道实施不间断的观察、测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河势演变情况,争取国家投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交通线路的通畅。(4)负责本市城市防洪一线大堤和电排机埠及穿堤建筑物的维护、管理,研究制定城市防洪预案,储备城市防汛物资,协调组织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中心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计划工程科、财务审计科、综合科、人事科、长江河道监测科、城市堤防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江修防中心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江修防中心本级以及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东湖站、南湖站,堤防服务站、打捞救援站。
第二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收入39934.8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7808.47万元,增加了24.30%,主要是因为本年部分项目接近收尾,项目资金到位相对以前年度稍微增加所致;
2019年支出45566.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5598.18万元,减少了35.97%,主要是因为本年部分项目接近收尾,资金减少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拨款收入 39934.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34.8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5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79万元,占27.27%;项目支出44323.78万元,占72.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934.8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7808.47万元,增加了24.30%,主要是因为本年部分项目接近收尾,项目资金到位相对以前年度稍微增加所致;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45566.5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5598.18万元,减少了35.97%,主要是因为本年部分项目接近收尾,资金减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56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598.18万元,减少了35.97%,主要是因为本年部分项目接近收尾,资金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56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35万元,占0.32%;卫生健康(类)支出26.62万元,占0.06%;农林水(类)支出45395.62万元,占比99.6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0.62%。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58万元,支出决算为5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滞后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离退休人员奖金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为2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滞后所致。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00.63万元,支出决算为8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该项资金未列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缩减经费开支的要求,调减部分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未纳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66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未纳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在职及退休人员绩效考核奖、综治奖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43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预算的24.5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最近两年未发生出国出境事务,该项支出的经费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98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6.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文件精神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15.08万元,减少78.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文件精神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45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40.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文件精神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2.94万元,减少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46万元,占56.52%;公务接待费决算4.2万元,占43.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没有安排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万元,全年共接待批次35个、接待人次5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程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长江修防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岳阳市 2019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
预算编码 106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20年 6月 15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谌淑贤 |
联络电话 |
8603917 |
|||||||||||||||||
人员编制 |
119 |
实有人数 |
95 |
|||||||||||||||||
职能职责概述 |
1、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担护着163公里长江岸线和城区15.7公里城市堤防防洪安全重任;2、四个电排站的正常运行排渍;15.7公里防洪大堤和21处穿堤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城区防汛保安。 |
|||||||||||||||||||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组织实施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 任务2:南湖电排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任务3:四个电排的日常维修维护,排渍; 任务4:15.7公里防洪大堤和21处穿堤建筑物的维护及管理; 任务5:人员的稳定,无安全事故。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三峡后续工程按进度有序推进,南湖电排站扩容改造工程、城市防洪应急处险工程及时完工;四个电排运行良好,一线防洪大堤安全度汛,单位人员安全,保证了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55970.73 |
16035.90 |
39934.83 |
|
|
|
||||||||||||||
1、局机关 |
55970.73 |
16035.90 |
39934.83 |
|
|
|
||||||||||||||
2、二级机构1 |
|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5566.57 |
1242.79 |
1154.04 |
88.75 |
44323.78 |
10404.15 |
10404.15 |
|||||||||||||
1、局机关 |
45566.57 |
1242.79 |
1154.04 |
88.75 |
44323.78 |
10404.15 |
10404.15 |
|||||||||||||
2、二级机构1 |
|
|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66 |
4.20 |
5.46 |
|
|
|||||||||||||||
1、局机关 |
9.66 |
4.20 |
5.46 |
|
|
|||||||||||||||
2、二级机构1 |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336.6 |
2336.6 |
|
|
||||||||||||||||
1、局机关 |
2336.6 |
2336.6 |
|
|
||||||||||||||||
2、二级机构1 |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三峡后续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 目标2:南湖电排扩容改造工程基本竣工; 目标3:2018年度城市防洪应急处险工程竣工; 目标4:四个电排安全运行,完成排渍任务 目标5:15.7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安全度汛 |
三峡后续项目、南湖电排站扩容改造;2018年度城市防洪应急处险工程任务按时完成;电排安全运行,一线防洪大堤和长江岸线安全度汛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岳发〔2014〕7号文件附件3中1-5项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指标1:电排运行 |
内湖水位控制在上限水位内 |
|||||||||||||||||
指标2:堤防运行 |
经洪水考验无重大险情 |
|||||||||||||||||||
指标3:岸线整治 |
经洪水考验无险情 |
|||||||||||||||||||
数量指标 |
指标1:电排机组排水量 |
4513万立方米 |
||||||||||||||||||
指标2:堤防整修长度 |
123m |
|||||||||||||||||||
指标3:长江岸线险段整治长度 |
31.43km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合同期 |
按合同期完成 |
||||||||||||||||||
指标2: |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预算 |
控制在预算内 |
||||||||||||||||||
指标2: |
|
|||||||||||||||||||
|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城区安全 指标2: |
确保该城区稳定 |
|||||||||||||||||
经济效益 |
指标1:产出/投入 指标2: |
大于1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指标2: |
确保环境良好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指标2: |
群众满意度达95%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5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杨 烈 |
中心副主任 |
长江修防中心 |
|
|||||||||||||||||
戴慧兵 |
综合科主任 |
长江修防中心 |
|
|||||||||||||||||
姚尉迟 |
工程科科长 |
长江修防中心 |
|
|||||||||||||||||
夏佩华 |
堤防科负责人 |
长江修防中心 |
|
|||||||||||||||||
崔召柏 |
机关纪委书记 |
长江修防中心 |
|
|||||||||||||||||
谌淑贤 |
财务科科长 |
长江修防中心 |
|
|||||||||||||||||
易颖芳 |
财务科副科长 |
长江修防中心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0年6月15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0年6月15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2020年6月15日 |
填报人(签名): 谌淑贤 联系电话:8603917
五、评价报告综述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湖南省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是我省唯一的一家组织长江护岸管理机构和岳阳市城市防洪的主管单位,1990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正处级水利事业单位,全处现有干部职工95人,其中定编人员119人。中心内设科室6个:综合科、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计划工程科、长江河道监测科、城市堤防科。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订长江护岸和岳阳市城市防洪的总体规划及分阶段工作计划、方案;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2、负责湖南省境内长江河势控制、崩岸整治、处险加固等长江护岸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长江岸线;3、负责流经湖南段长江河道和洞庭湖口河道的观察、分析与研究工作;4、负责各县(市)区长江护岸指挥部(所)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工程建设的监督实施;5、负责岳阳市城市防洪一线大堤和电排机埠及穿堤建筑物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研究制订城市防洪预案,储备城市防汛物资,组织协调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共1242.79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1154.04万元,公用支出88.75万元。“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4.2万元,公务交通运行费5.46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费用。 2、专项支出共44323.78万元 其中:长江护岸工程项目资金42790.98万元、城市防洪应急及堤防维护项目资金 664.3万元,南湖电排改造扩容项目868.5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制订了长江修防处事业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城市防洪应急处险:完成2018年度城市防汛应急处险工程评审金额为179.16万元,2018年12月份完成评标,2019年1月份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并进场开始施工,完成了岳阳城区东风湖白水桥低排闸制作及安装,社会效益明显,在2019年经受住了高洪水位的考验。 城市防汛排涝:2019年汛期江河水位平稳,未发生高洪水位,城区安全度汛,城区低洼地段受渍严重,下水管道排水不畅,旧城区下水管道偏小,造成城区低洼地段受渍。我中心作为城市防汛指挥部常设机构,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抓好了电排的设备维护和防汛物资储备。科学调控4个内湖水位,腾空库容,提前做好了防大汛准备。防汛期间,城区4座电排站满负荷开机。整个防汛期间,城区没有出现重大灾害,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市区生产、生活基本稳定。 长江护岸工程:2019年,是长江护岸工程建设高峰期。三峡后续工程4个项目总投资11.09亿元,规划整治岸线66.3公里,目前,中央投资6.68亿元全部到位,省级配套4.41亿元,已落实2.94亿元。分5批次完成招标,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工程计划2019年全面完工,2020年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累计完成投资9.62亿元,完成总投资的86.74%。 南湖电排改造扩容项目工程:2019年3月底项目主体工程完工,5月份投入使用,5月12日和5月30日,先后2次组织7台潜水电泵开机试验,包括单机试验和多机组合试验,均一次性成功;10月份组织了土建工程9个分部验收,已投入使用。 新建南湖电排站是服务岳阳大城市建设的重要民生工程,为提高城区防洪排涝能力、减少洪涝灾害发生、满足生态景观和城市发展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6月17日,第一足球网城区遭遇强降雨,南湖电排满负荷运行,确保南湖水位在可控范围。新闻媒体以“南湖排汛有“利器”,水位一天可降0.4米”为题予以报道。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度长江护岸工程项目整治岸线31.43km,长江干流湖南段重点崩岸险情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产生大规模岸线崩退险情,为绿色长江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为第一足球网长江安全度汛提供了坚实保障。 岳阳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包括堤防维护和电排运行,该项目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巨大,每年的资金投入少,效益大,成效十分明显,整体效果很好。目前,因南湖电排正在组织实施南湖电排扩容改造工程,概算总投资14389.83万元,南湖电排已完成试运行,今年汛期已经投入正常运行。建成后的南湖电排扩容改造工程,排涝标准将由原来10年一遇提高至20年一遇,总装机容量由过去的1320KW增至7000KW,约相当于过去排水量的5倍,将为岳阳市城区平安度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中心下辖四座电排,其中吉家湖电排、东风湖电排都是建于90年代,设备陈旧老化,排涝标准低,急需对两座电排更新重建。目前财政拨付的资金只能基本维持日常维护和一般性的应急处险。 2、三峡后续工程实施后,长江湖南段仍有5551.84公里崩岸险情有待治理。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城市防洪存在薄弱环节 需要加大投资力度。第一足球网是全国31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地处洞庭湖出口与长江交汇处,每年的七月、八月、九月是长江、洞庭湖的主汛期,洪峰交错,易形成恶劣组合,防汛压力大。目前第一足球网城市防洪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堤防建设还没有完成,部分堤段没有达标,二是电排设施陈旧老化且排涝标准低,按《防洪法》规定,城市防洪经费由城市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足球网排涝设施急需升级改造。三是城市堤防维护费不足,请政府财政大力支持 。我处的东湖电排、吉家湖电排设备老化、陈旧,大部分配件原厂家已经不再生产,部分配件需要重新加工或利用旧配件进行组合。因老化,故障原因不好确定,在排涝规划没出台前,搞大的改造又担心是重复建设,浪费财政资金。特别是近年内渍严重,开机频繁,机组磨损大,线路老化快,维护费大幅增加。故请求政府、财政大力支持。 2、解决长江护岸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为巩固已建工程成果,请求省财政每年安排长江河道观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应急处险等专项资金。将未整治的崩岸河段纳入规划。经过崩岸重点治理工程整治后,我省长江干流仍有崩岸长度51.84公里需要整治,请求争取水利部、长江委支持将其纳入长江干流河段治理规划。 |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9.27万元,增长27.01%,主要原因是:有部分支出使用的是市级专项预算资金,未纳入部门一般预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6万元,用于召开水利工作相关会议,人数约250人,内容为全市防汛抗灾工作会议、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其他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1.38万元,用于开展水利业务及电排维修相关培训,人数约50人,内容为水利建设业务培训、电排维修业务培训、其他业务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公务用;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八、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九、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一、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四、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十五、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七、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八、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九、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一、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六、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八、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九、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二、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五、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六、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七、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八、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四十九、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五十、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一、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五十二、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三、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五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