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委是2006年11月经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4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唯一特设机构,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预算机构是委机关本级,正处级单位,是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财务核算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根据岳阳市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从2013年起我委预决算均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和岳阳市国资委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1、在职人员情况
2020年度编制部门核定我委人员编制3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7名;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行政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至2020年12月我委实有在职行政人员 26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4人,共计30人。
2、机构设置情况
委本级设置8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实体管理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发展科、资本收益与财务监管科(资本合作科)、考核分配科、安全维稳科、党建工作科。人事科和党建工作科合署办公。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章程设置。
3、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归口组织协调全市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对接合作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委派董事(董事长)。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7)负责企业固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的监督管理和脱钩移交工作。
(9)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委2020年总支出为79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751.23万元,使用内容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47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0万元、资本性支出14.48万元,对企业补助25万元);项目支出为39.95万元,使用内容为日常公用经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13.86万元,资本性支出26.0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我委基本支出的范围和用途包括委机关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三公经费” 控制较好。预算总额17.10万元,本年实际支出9.83万元,结余7.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6.30万元,实际支出3.01万元,结余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8万元,实际使用6.82元,结余3.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机关本年公务接待38批次,接待人数220人;本年在使用公车1台。与上年比较,公务接待费减少0.08万多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1万元。
2、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0年度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万元,为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央企对接工作经费)9万。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央企对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我委积极对接央企、省企,多次与各县市、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央企进行了对接,积极促成央企产业项目落地。多次陪同王一鸥书记、李爱武市长到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中石化总部衔接两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问题;组织人员去株洲中车、湘潭湘钢学习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分离移交工作经验;3次接待省政府督导组来岳督察“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积极服务首届湖南(岳阳)口岸经贸博览会,负责接待宁波代表团等工作。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委项目资金管理依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与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资金集合管理使用,采取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按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从严控制,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防范风险、科学管理,委机关、纪检负责监督全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在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每一分钱都发挥最大作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我委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项目的开展和资金的投入。我单位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的明细项目,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公开招标的项目参与投标报价单位不少于三家,相关部门参与采购谈判,同时严格合同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评价方面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10%;2020年度编制部门核定我委人员编制32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行政编制单列,按实际情况核定。实有在职人数 26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4人,未超编。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大的调整;
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
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委2020年度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效率性分析和有效性分析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紧扣“改革、发展、监管”三条主线,强化党建,聚焦主业,精准发力,截止11月,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1501.6亿元,负债总额为984.5亿元,净资产517.1亿元,营业收入19.51亿元,营业利润-8764万元,利润总额1.55亿元。
1、夯实基础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有资产统计体系,实现统计全覆盖,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2018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高度肯定。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和国有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国有产权流转集中管控;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本运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加强对国有企业运营的动态监控,做到月分析、季交流、年总结(考核)。完成了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了33台公务用车,保留的 11台公务用车全部安装了北斗系统。
2、推进集中统一监管。采取依法退出、直接监管、委托监管、转企移交四种形式,将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企业纳入国资委集中监管范围,实现制度规范、工作体系、考核标准“三个统一”。 目前,58家市直部门企业中已完成了35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清产核资工作,确定了20家依法退出、9家直接移交、7家委托监管、8家转企移交、4家按特殊管理方式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市本级国有企业(除金融、宣传文化类)集中统一监管率达到100%。
3、加强风险防控。根据中央、省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委开展了 “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防控”的大调研活动,摸清了城投集团、交建投两家平台公司的债务结构、债务底数、还款计划及风险防控措施等情况,提出了防控债务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在审批平台公司融资贷款时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融资,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做到“不新增、合规矩、保平稳”。2020年,支持审批监管企业融资155笔,约400亿元,审批企业融资担保行为103笔,约500亿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一岗双责”,处理12345热线406件、市长信箱28件、共接待上访群众315人次、网上信访件29件、信访局转交13件和网络舆情9件,未出现进京赴省到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剥离办社会职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争取省委常委姚来英、副省长陈辉亲笔向中石化董事长去信,支持确定了 “两厂”市政设施和社区职能分离移交过渡期费用基数定,协调省市财政对云溪区相关运营费用补助政策。目前,已完成28家驻岳央企、省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共计完成供水71480户、供电71863户、供气48187户、物业65168户维修改造移交;完成了15个社区职能、265项市政设施、7个消防职能、7家教育机构、4家医疗机构职能分离移交;完成了60家驻岳央企省企 48220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事档案移交和13734名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移交。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实力不强。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01.6亿元,净资产517.1亿元,负责总额984.5亿元,实力较弱,竟争力不强,在经济总量中占比不高。二是活力不够。创新能力不足,竟争力不强,抗风险机制须进一步完善。重资产、死资产占比大,资产证券化作用发挥不够,资产没有变成资本流动起来。企业“三项制度”等内部改革不彻底,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化机制改有形成。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还未形成,企业领导人的管理还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三是监事会制度的缺失。2019年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企业外派监事会的职责已划入审计局,这使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出现了监事会制度缺失和监督真空地带,导致了现代企业制度下法人治理结构下的不均衡、不完善、不稳定,给相关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也使国资委犹如失去了“眼睛”和“耳朵”,造成了对企业日常监管的缺位,同时也丢失了外派监事会事前防范、事中纠偏的优势。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委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完善国资监管。出台《岳阳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制定“两个清单”、修订“两个办法”,完善“两利两率”指标考核。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数字化国资监管体系和“三重一大”决策运行事项及“大额资金”监测系统,联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和县市区国资,建立与在岳央企省企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推进集中监管,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全部移交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
2、防控债务风险。以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洞庭新城为重点,坚决遏制企业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具体措施为:把优良资产注入平台公司,补充资本、资产和营收;加快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增强造血功能,增强抗风险能力;督促平台公司做好项目测算和可行性研究分析,加强项目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支出;督促平台公司按照“六个一批”的措施,制定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化债方案,及时筹集资金偿还或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对平台公司新增融资和贷款,严把出资人关,重大融资征询市债管办的意见;加强企业负债约束,把去杠杆、负债率指标作为对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委机关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拍脑袋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4、尽管目前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仍需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抓好公车的节能降耗工作,控制公务出国费用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5、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6、针对指标文件下达工作,尽早计划和开展年度专项的申报,加强报批工作的沟通和跟踪,及时落实指标文的下达;对财政资金下达时间滞后的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尽早取得资金的拨付,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7、及时开展和财政的年度结余资金的对账工作,加强和财政的沟通,尽早取得上年结余资金结转的指标批复,以便年初相关工作的开展。
8、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