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概况
部门职责
(一)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湖南省唯一的长江护岸管理机构和城市防洪主管机关,担护着163公里长江和城区15.7公里城市堤防防洪安全重任,目前中心机关编制人数43人,在职人数32人,退休24人。
我中心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计划工程科、财务审计科、综合科、人事科、长江河道监测科、城市堤防科。
(二)长江修防中心的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长江护岸和城市防洪总体规划及分阶段工作计划、方案,负责《防洪法》的贯彻落实。(2)负责长江流经湖南岸线的守护,河势控制、处险加固、护岸工程的管理、指导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流经湖南段的长江河道实施不间断的观察、测量;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河势演变情况,争取国家投资,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交通线路的通畅。(4)负责本市城市防洪一线大堤和电排机埠及穿堤建筑物的维护、管理,研究制定城市防洪预案,储备城市防汛物资,协调组织城区防汛抢险工作。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中心内设科室6个,分别是计划工程科、财务审计科、综合科、人事科、长江河道监测科、城市堤防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东湖站、南湖站,堤防服务站、打捞救援站。
第二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855.9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71645.46万元,减少83.80%。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基本完工,收入、支出相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5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1.7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19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36万元,占11.23%;项目支出10823.62万元,占88.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55.9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645.46万元,减少83.80%。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基本完工,收入、支出相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9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374万元,减少73.24%,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基本完工,收入、支出相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92.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09万元,占1.28%;卫生健康(类)支出28.88万元,占0.24%;农林水(类)支出12008.01万元,占98.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9.74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5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3.9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滞后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的离退休人员奖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的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支付滞后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3.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8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支付滞后所致。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4.07万元,支出决算为97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下达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该项资金未列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未纳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项目维护追加所致。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并未纳入市级部门一般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4.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43万元,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的20.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最近两年未发生出国出境事务,该项支出的经费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45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3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9.16%,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98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09万元,减少25.9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6万元,占6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1万元,占38.54%。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是0,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7个、接待人次27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单位性质为,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6万元,用于召开项目建设的有关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项目建设的进度等有关会议;开支培训费1.25万元,用于开展堤防建设电排维护等培训,人数45人,进行两轮培训,内容为电排维修维护的有关知识;2020年本部门各种庆典、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是0,无此类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7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岳阳市 2020 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
预算编码 106
评价方式: 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21年 6月 15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谌淑贤 |
联络电话 |
8603917 |
|||||||||||||||
人员编制 |
119 |
实有人数 |
89 |
|||||||||||||||
职能职责概述 |
1、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担护着163公里长江岸线和城区15.7公里城市堤防防洪安全重任;2、四个电排站的正常运行排渍;15.7公里防洪大堤和21处穿堤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城区防汛保安。 |
|||||||||||||||||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组织实施三峡后续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进度有序推进。 任务2:南湖电排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任务3:四个电排的日常维修维护,排渍; 任务4:15.7公里防洪大堤和21处穿堤建筑物的维护及管理; 任务5:人员的稳定,无安全事故。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三峡后续工程按进度有序推进,南湖电排站扩容改造工程、城市防洪应急处险工程及时完工;四个电排运行良好,一线防洪大堤安全度汛,单位人员安全,保证了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3855.94 |
10404.15 |
3451.79 |
|||||||||||||||
1、局机关 |
13855.94 |
10404.15 |
3451.79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2192.98 |
1304.89 |
1215.24 |
89.65 |
10888.09 |
1662.97 |
1662.97 |
|||||||||||
1、局机关 |
12192.98 |
1304.89 |
1215.24 |
89.65 |
10888.09 |
1662.97 |
1662.97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8.07 |
4.96 |
3.11 |
|||||||||||||||
1、局机关 |
8.07 |
4.96 |
3.11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82.95 |
982.95 |
||||||||||||||||
1、局机关 |
982.95 |
982.95 |
||||||||||||||||
2、二级机构1 |
||||||||||||||||||
3、二级机构2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三峡后续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 目标2:南湖电排扩容改造工程竣工且投入使用; 目标3:四个电排安全运行,完成排渍任务 目标4:15.7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安全度汛 |
三峡后续项目、南湖电排站扩容改造完工;电排安全运行,一线防洪大堤和长江岸线安全度汛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岳发〔2014〕7号文件附件3中1-5项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指标1:电排运行 |
内湖水位控制在上限水位内 |
|||||||||||||||
指标2:堤防运行 |
经洪水考验无重大险情 |
|||||||||||||||||
指标3:岸线整治 |
经洪水考验无险情 |
|||||||||||||||||
数量指标 |
指标1:电排机组排水量 |
4513万立方米 |
||||||||||||||||
指标2:堤防整修长度 |
123m |
|||||||||||||||||
指标3:长江岸线险段整治长度 |
31.43km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合同期 |
按合同期完成 |
||||||||||||||||
指标2: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预算 |
控制在预算内 |
||||||||||||||||
指标2: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城区安全 指标2: |
确保该城区稳定 |
|||||||||||||||
经济效益 |
指标1:产出/投入 指标2: |
大于1 |
||||||||||||||||
生态效益 |
指标1: 指标2: |
确保环境良好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 指标2: |
群众满意度达95%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5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杨 烈 |
中心副主任 |
长江修防中心 |
||||||||||||||||
戴慧兵 |
综合科主任 |
长江修防中心 |
||||||||||||||||
姚尉迟 |
工程科科长 |
长江修防中心 |
||||||||||||||||
夏佩华 |
堤防科负责人 |
长江修防中心 |
||||||||||||||||
李 勤 |
机关纪委书记 |
长江修防中心 |
||||||||||||||||
谌淑贤 |
财务科科长 |
长江修防中心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2021年6月15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2021年6月15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2021年6月15日 |
||||||||||||||||||
填报人(签名): 谌淑贤 联系电话:860391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市长江修防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