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
岳阳市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预 算 编 码: 40500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6月 15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联系人 |
兰卫红 |
联络电话 |
13973011151 |
|||||||||||||
人员编制 |
15 |
实有人数 |
15 |
|||||||||||||
职能职责概述 |
1.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本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综合考评,督查检查、星级评定、评比表彰等工作。 2.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搜集、引导工作。 4.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 5.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县级服务中心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 6.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信息大数据资源,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
|||||||||||||||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推进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 任务2: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 任务3:开展退役军人走访帮扶工作 任务4:开展退役军人帮扶就业工作 任务5: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一是认真办理社保接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深入学习、反复研究湖南省的岳阳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手册》业务书籍和相关法规政策等,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不畏困难,完成审档、补缴等工作。全市加班加点受理了15700余人,认定了321名困难人员。市本级受理3517名退役军人士兵材料,系统录入3517人次,材料审核3517份,养老已办结3497人,办结率达99.4%,需缴费人数2153人次,个人已缴费1937人次,缴费率90.0%。热情接待,全力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市服务中心大厅接待来电、来访3900余人次,对前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退役军人及家属,做到了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困难上门,并根据实际困难,协调系人社局,医保局,帮助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了让服务对象“少跑路”,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开展信息采集。克服软硬件配置要求高、信息系统程序复杂、安全运行维护和技术工作支出大的困难,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基本原则,倒排时间表,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因区划调整导致上报数据为零的采集工作盲区,如汩罗市、经开区、南湖新区、云溪区、屈原区、主动衔接省厅导出老数据,更新新数据。南湖新区没有编码,积极向上厅上报请求授权。全年新采集、审核、上报退役军人信息200多人次。 三是深入走访座谈。定期召开退役军人代表接访座谈会。市政法委维稳指导室、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等部门,听取退役军人代表诉求,面对面进行政策解答。一年来,中心共接待退役军人来访968人。全市共召开了900余场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参加代表5300余人。共慰问退役军人16万余人,慰问优抚对象34896人,慰问资金4200余万元。 四是落实困难帮扶。推动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上线运行,对接民政局和扶贫办,补充完善审核相关信息,将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帮扶援助范围。争取财政支持,简化审批程序,为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完善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它优抚对象信息,全市统计上报3360人。为全市大病、意外伤害、城乡低保、贫困户、残疾等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主动上门“一人一策”落实援助兜底措施,并将因疫情、汛情等造成实际困难的退役军人相关信息录入帮扶系统。 五是常态化联系对象。做好春节、“八一”期间开展以学榜样、送温暖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送 上一封慰问信表达问候、观看一场慰问宣传典型、召开一次谈论会交流感情、开展一次活动丰富载体、拍摄一张风采照片彰显荣誉)。全市悬挂了163900块光荣牌,完成信息化采集163900,召开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50场次,走访慰问173498名,慰问优抚对象34896人,发放慰问资金4200余万元,军政军民关系亲如一家。 六是扶持就业创业。积极协助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开展“春风行动”大型线上招聘活动,共有1772家企业参与招聘活动,提供岗位42000个,有1800余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达成就业意向400余名。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共邀请企业180家,提供就业岗位1925个,达成就业意向的退役士兵236名。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
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
|
|
|
|
||||||||||
1、局机关 |
|
|
|
|
|
|
||||||||||
2、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451.93 |
140.34 |
237.5 |
0 |
0 |
74.09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
|
|
|
|
|
|||||||||
1、局机关 |
|
|
|
|
|
|
|
|||||||||
2、二级机构1 |
391.31 |
282.31 |
233.39 |
48.92 |
109 |
60.62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
|
|
|
|||||||||||
1、局机关 |
|
|
|
|
|
|||||||||||
2、二级机构1 |
0.64 |
0.64 |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
|
|
|
||||||||||||
1、局机关 |
|
|
|
|
||||||||||||
2、二级机构1 |
63.96 |
63.96 |
|
|
||||||||||||
3、二级机构2 |
|
|
|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目标1:推进社保接续工作 目标2:完成年度走访帮扶 目标3:助力就业帮扶工作 |
按上级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及时、高效、准确 |
及时高效准确完成各类退役军人事项 |
|||||||||||||
数量指标 |
各项目标完成度≥95%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0年12月底完成 |
按上级要求于12月底完成 |
||||||||||||||
成本指标 |
已下达的财政预算为准 |
未超过财政预算 |
||||||||||||||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涉军群体稳定 |
全力解决退役军人问题,保障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全年无大规模上访、集访事件。 |
|||||||||||||
经济效益 |
助力退役军人就业 |
每年完成了2次退役军人招聘会,就业效果良好 |
||||||||||||||
生态效益 |
无生态环境指标 |
无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退役军人满意度≥90% |
99%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分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周柏凡 |
主任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马建汝 |
副主任(分管财务)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彭姝 |
副主任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黄爱龙 |
副主任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2-2
岳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周柏凡 |
联系电话 |
0730-8878217 |
||||||||||
项目地址 |
岳阳市经开区民兴路399号 |
邮 编 |
414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 6月起至 2022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
实际支出 (万元) |
|
结余 (万元) |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
县市区财政 |
|
县市区财政 |
|
县市区财政 |
|
县市区财政 |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
预拨社保接续专项经费 |
|
|
|
||||||||||
预拨社保接续专项经费 |
|
|
|
||||||||||
预拨社保接续专项经费 |
|
|
|
||||||||||
预拨社保接续专项经费 |
|
|
|
||||||||||
|
|
|
|
||||||||||
|
|
|
|
||||||||||
|
|
|
|
||||||||||
支出合计 |
|
|
|
||||||||||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退役士兵社保补缴阶段性目标 |
已完成阶段性目标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退役士兵人数 |
4000 |
100% |
|||||||||
质量指标 |
经费足额拨付率 |
100% |
100% |
||||||||||
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经费按规定执行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及时补缴率 |
按规定补缴到位 |
按规定补缴到位 |
||||||||||
成本指标 |
|
以财政下拨金额为准 |
未超出财政预算 |
||||||||||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无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接续情况 |
长期 |
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无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士兵满意度 |
≥90% |
100%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周柏凡 |
主任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马建汝 |
副主任(分管财务)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彭姝 |
副主任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黄爱龙 |
副主任 |
岳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3-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参考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 入 (15分) |
预算配置 (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
||
过 程 (4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3 |
|
支付进度 |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3 |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6 |
6 |
|
||
预算管理 (1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3 |
3 |
|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资产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3 |
3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过 程 (40分) |
资产管理 (10分)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
产 出(25分) |
职责履行 (25分) |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此项指标根据《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岳阳市加快推进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建设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5〕11号)和《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5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补充通知》(岳发〔2015〕19号)附件2第一大项“工作实绩指标”(700分)考核内容设置。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并将其细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5 |
|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7 |
7 |
|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5 |
5 |
|
|||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 |
2 |
|
|||
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2 |
2 |
|
|||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
4 |
4 |
|
|||
效 果 (20分) |
履职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5 |
15 |
|
社会效益 |
||||||
生态效益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5 |
|
||
总 分 |
|
|
|
100 |
100 |
|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
附件3-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①设有目标(1分) ②目标明确(1分) ③目标细化(1分) ④目标量化(1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①符合法律法规(1分) 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③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④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以上③需提供佐证资料。 |
4 |
||
决策 程序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①符合申报条件(2分) ②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③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4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①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②办法健全、规范(1分) ③因素全面合理(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3 |
||
分配 结果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①符合分配办法(2分) ②分配公平合理(3分) 此项需提供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 |
5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①到位及时(2分) ②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③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①虚列套取扣4-7分 ②依据不合规扣2分 ③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④超标准开支扣2-5分 ⑤超预算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①财务制度健全(1分) ②严格执行制度(1分) ③会计核算规范(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3 |
||||
项目管理 |
25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①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1 |
支撑 条件 |
1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或具备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1 |
||||
项目 实施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①按计划开工(1分) ②按计划开展(1分) ③按计划完工(1分) |
3 |
||||
管理 制度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①管理制度健全(2分) ②制度执行严格(3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证资料。 |
5 |
||||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 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 得分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 |
完成绩效目标100%得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5 |
产出 质量 |
4 |
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 |
项目产出质量达到绩效目标100%得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减。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项目产出时效达到绩效目标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无充分理由的扣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项目产出成本按绩效目标控制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减。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经济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社会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完成绩效目标设定的积极的环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可持续 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完成绩效设定目标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
8 |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
8 |
服务对象满意率=项目区被调查人数中表示满意的人数(户数)/ 被调查人数(户数)×100% |
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得6分,70%(含)-80%得4分,60%(含)-70%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
8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100 |
备注: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上进一步完
善、量化、细化个性指标,形成本项目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