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市退役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实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058.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71.75万元,减少56.4%,主要是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529.1万元(其中:退役安置退职(役)费减少1422.56万元,退役安置生活费减少267.5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7.57万元,占74.3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90.23万元,占25.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67万元,占36.39%;项目支出1209.11万元,占63.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3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91.67万元,减少90.90%,主要是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529.1万元(其中:退役安置退职(役)费减少1422.56万元,退役安置生活费减少267.59万元),但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5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7.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1.67万元,减少90.90%,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17.21万元,占91.0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2.71万元,占8.30%;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0.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1.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1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5元,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财政大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30.9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46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64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财政大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财政大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年初预算0为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财政下达省厅专项资金,未计入单位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 理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财政下达省厅专项资金,未计入单位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48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财政下达省厅专项资金,未计入单位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财政大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5.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剂使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财政大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6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财政下达省厅专项资金,未计入单位预算。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疗(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列入财政大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是因为预算由财政代扣代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1%,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2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上年度也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增加与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的2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非必要公务开支的发生。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预决算数一致。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无增加与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合理调度,分车逐月进行油耗登记和分析,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惩等制度,减少经费支出成效明显,与上年相比增加1.15万元,增加39.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的费用到2021年才结算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6万元,占5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X%,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4万元,占4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5个、来宾243人次,主要是县市区对口业务人员交流、工作协调、数据报送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3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6.58 万元,增长38.27%。主要原因是:因上下年的核算口径不一样导致的。
与年初预算数52.91万元相比,增加115.39万元,增长218.09%。主要原因是有些费用财政代编,未纳入本单位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3万元,用于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人数65人,内容为推进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开支培训费0.22万元,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培训,人数97人,内容为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本单位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法计算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无法计算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我局2021年收入为3776.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38.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355.61万元,其他收入581.83万元。本年支出3341.83万元(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为1968.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为1574.8万元,公用支出为393.31万元,项目支出为1372.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11万元。事业费分类为抚恤、退役安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共支出1138.21万元。
抚恤经费。2021年我局抚恤专项资金支出144.83万元,其中局机关优抚对象慰问经费90.94万元,军供站单位经费53.89万元。
退役安置经费。2021年我局退役安置专项资金支出746.87万元,其中退役士兵安置费88.10万元,离退休人员安置费507.26万元,其他151.51万元。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2021年我局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专项资金支出246.51万元,其中行政管理事务费223.51万元,其他事务费23万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
2021年,我局围绕“三个主题年”活动(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年、法律政策落实年、信访积案化解年)推进各项工作,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持涉军群体稳定方面做出了贡献,得到了全市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绩效目标评价标准,我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2)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附公开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算资金。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七、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二、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五、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7、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8、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10、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11、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2、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3、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14、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5、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18、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19、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20、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21、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2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