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贸促机构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相关活动。
(2)邀请和接待国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
(3)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举办对外经贸宣传活动。
(4)协调管理全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和管理来岳举办国际经贸展览会、博览会;根据岳阳市对外经贸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出国办展和参展计划;发展和各国、各地区的展(博)览组织的联系;组织岳阳市企业、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接待、承办和协调外国在岳阳市举办的来华经贸与技术交流展览会、国际博览会、经贸研讨会等。
(5)与各地商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商事证明书和ATA单证册,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等理算业务;组织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对企业进行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培训。
(6)受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代理岳阳市企业在国内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指示产权的咨询、争议处理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7)协调指导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在全市范围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服务和培训工作。
(8)接受海外企业、团体委托,代办在岳阳市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国际展览部、国际联络部(国际商会秘书处)、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机关党委是按章程设置。
所属事业单位是: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0.8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7.2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对外经贸交流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84万元,占9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万元,占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6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39万元,占77.99%;项目支出101.44万元,占22.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59.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57万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对外经贸交流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对外经贸交流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2.24万元,占6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1万元,占4.44%;卫生健康(类)支出9.17万元,占1.9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8.02万元,占25.6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9万元,支出决算为45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数。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支出预算数。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因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代扣公积金未从经费账上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上年无发生数,无法计算增减比重。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03万元,下降49.75%,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因上年无发生数,无法计算增减比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4.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末费用未及时结算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占52.16%。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47.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2个、来宾2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8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部分经费在专项经费中核算,实际运行经费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68万元,年初预算数4万元,完成预算的92%。用于召开对外经贸合作协调等会议,人数63人,内容为对外经贸合作协调等;开支培训费0.22万元,年初预算数1万元,完成预算的22%。用于开展经贸合作相关培训,人数8人,内容为经贸合作相关培训;2022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0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对外经贸交流”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使用资金,坚持厉行节约;二是确保交流合作取得成效,确保安全。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要求规范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强化财务监管,提升了管理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外经贸交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44万元,执行数为10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使用资金,坚持厉行节约;二是确保交流合作取得成效,确保安全。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98,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一并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