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我所是岳阳市司法局直属二级机构,主管法律援助服务。2014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财务制度。现将我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度收入总计12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5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19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系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22万元,与公开的部门预算数略有结余。分项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5.67万元,略低于预算。公务接待共80批80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万元,略低于预算。 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