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系统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实施国家、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 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源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和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四) 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 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督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六) 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运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间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 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第一足球网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 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制定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该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设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总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额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 组织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 组织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 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 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消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 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以上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22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科、规划与信息科(体制改革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卫生应急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科(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妇幼健康服务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监测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宣传科、科技教育科、中医药管理科(中医药管理局)、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办公室(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爱国卫生工作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干部保健科。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部门预算情况分析
(一)部门预算的基本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包括卫计委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市三医院、市妇保院、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卫生监督中心、市血防办、市医疗仪器服务站。
1、收入预算:2016年度收入预算119660.5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9861.45万元,含:经费拨款4008.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85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9799.06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度支出预算11966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86.07万元,含1、工资福利支出25556.51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1059.1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70.42万元;项目支出5774.44万元,含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583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191.44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1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7.55万元,同比2015年度预算减少48.48万元,降低10.63%。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同比2015年度预算减少4万元,降低16.67%。公车运行及维护费321.2万元,同比2015年度预算减少63.59万元,降低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