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档案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岳发[2001]9号)精神,设置岳阳市档案局,与岳阳市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档案局(馆)是承担行政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授权,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护、编研、检索、利用等工作。本局内设机构有9个: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人教科、开发利用科、监察室、保卫科和基建办。各科室的主要职能为:
1.办公室完成相应的政务、事务、财务工作;
2.业务科负责县市区及市直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业务指导,承办“通江达海区域档案合作论坛”,加强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完成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档案数据库建设指导,继续开展进馆档案质量建设年活动,做好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处置、移交工作,加强档案中介机构和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监管;
3.法规科完成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举办“6.9”国际档案日“档案与民生”演讲比赛,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4.人教科完成人事教育、组织人事、职称、党建工作;
5.管理科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工作,完成接收征集、档案整理等工作;
6.开发利用科完成信息化建设、编研、接待利用工作;
7.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8.保卫科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
9.基建办完成市档案馆建设、指导县级档案馆建设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档案保护费,档案查阅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9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96.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32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71.2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是指档案保护费和档案查阅费支出,其中:档案保护费为23万元,主要用于做好馆库“九防”和日常维护管理,档案馆库24小时恒温恒湿管理,24小时干部安全值班;对新接收的档案和新整理的各类档案进行入库前的消毒;做好库房通风、温湿度监测、统计分析工作;修裱、复制《张氏族谱》4套140本;对已满30年的档案进行开放档案鉴定。档案查阅费为2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档案资料及现行文件的日常接待利用工作;做好2015年档案利用实例汇编及每季利用实例(2-3个)报省档案局;做好市直80多个单位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及台账统计工作;完善、修补破损的纸质检索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