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和全市扶贫开发发展纲要;协调解决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拟定村级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3、根据有关规定协调临管中央、省和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市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监管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参与行业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4、组织协调市外对口帮扶工作。
5、制订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协调贫困地区扶贫科技推广,组织指导扶贫工作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6、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扶贫开发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中直、省直机关对岳阳定点扶贫工作。
7、参与全市驻村帮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驻村帮扶计划;参与市支持平江县扶贫攻坚有关协调工作。
8、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69.0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3.09万元,精准扶贫工作经费6万元,项目申报管理经费10万元。
(二) 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69.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6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