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岳阳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民情民意调查工作。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民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有10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岳阳市统计稽查办公室)、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国民经济核算与农村社会经济核算调查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外经统计科、人口和就业统计科(社会和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调查科、人事科。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统计局民调中心、统计局信息处理中心、岳阳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岳阳市普查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统计局部门本级
2、所属事业单位:统计局民调中心、统计局信息处理中心、岳阳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岳阳市普查办公室。二级机构人员经费与办公经费一并列入局机关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在内的总体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全市常规统计工作、抽样调查、国家周期性调查、国家大型调查、统计考核、统计执法、民意调查、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维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6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3.3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51万元,上升5.82%,主要是2017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的一半经费已纳入了财政预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增加;全面小康监测工作经费、政府绩效民意调查纳入2017年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6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6.51万元,上升5.82%,主要是2017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的一半经费已纳入了财政预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增加;全面小康监测工作经费、政府绩效民意调查纳入2017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3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0.3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3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统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统计业务119万元,主要用于常规统计和调查、民调中心的运行、群众满意度调查、政府绩效民意调查、企业一套表、全面小康监测其他专项调查等方面;专项普查活动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管理17万,主要用于各项统计考核;培训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统计专业业务培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统计信息事务)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维护。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本级以及统计局民调中心、统计局信息处理中心、岳阳市农村抽样调查队、岳阳市普查办公室等4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1.66万元,上升22.25%。主要是2017年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的一半经费已纳入了财政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43万元,降低47.78%,主要是:其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7.5 %,原因是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其二,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与上年持平;其三,其他交通费用为0元,降低100 %,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不纳入“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