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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安监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安监局2017-02-0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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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安监局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工矿商贸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三)依法行使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和办理结案工作,协调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受国家或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参与或协助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及社会中介组织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 条件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 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查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已取得批准又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估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十一)督促、指导县市区乡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局共有人员编制57个,其中行政编制26个,事业编制29个,工勤编制2个,实有在职干部职工59人,退休干部职工5人。局内设办公室(信访、财务)、安全生产协调科、政策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8个职能科室和监察室。下设执法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个二级机构。两个二级机构尚无独立财务核算,因此,两个二级机构预算纳入我局机关预算。

三、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3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2.5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及公车改革补贴。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32.57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3.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及公车改革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32.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32.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许可、办案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2.5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7.9万元,上升27%。原因是2017年我局工资上调,新增交通费补贴增加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同比下降4.5%的原因: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人数、规模、标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

3、2017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项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安监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