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理事会是市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市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市残联的日常工作。
岳阳市残联第六届执行理事会
(2017年11月30日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 事 长:方欲林
副理事长:李正望 巢向阳 邹湖平 危李(兼)
岳阳市残联第六届执行理事会
(2020年4月2日市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调整)
理 事 长:魏新咏
副理事长:李正望 巢向阳 邹湖平 危李(兼)
岳阳市残联第六届执行理事会
(2021年9月28日市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理 事 长:李建军
副理事长:李正望 邹湖平 危李(兼)
岳阳市残联第七届执行理事会
(2023年6月14日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理 事 长:杨善
副理事长:邹湖平 戴述广 胡列宇(兼)金泽宏(兼)危李(兼)
理 事:陈泽君 沈伟凤 周宗文 姚平 许界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