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医保字〔2024〕8号A3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答复
王健、贺新代表:
你们好!《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自愿参保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定额筹资、按年动态调整。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2024年度全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50元,其中财政补助670元,个人缴费380元。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局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目标〉的通知》(〔2024〕2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第一足球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任务为常住人口的96%(常住人口499.14万人,目标任务为479.17万人)。为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基本医保权益,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各级政府对参保工作高度重视。建议所提再核减一轮缴费人数基数,规划总任务,减轻乡镇的工作压力,对此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核减人数和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参保动员工作压力。一是配合地方政府摸清参保对象底数,科学制定参保目标任务。医保、税务部门主要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常住人口数、参考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数,配合地方政府逐级分解下达参保征缴目标任务。由于常住人口数、户籍人口数统计层次只到县区级,县区医保、税务部门应加强与乡镇和公安、民政、教育、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联系,掌握参保对象县域内分布情况,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此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为县、乡政府科学分解下达参保目标任务提供参考,帮助基层工作人员提高参保缴费扩面工作效率。二是配合税务部门完善医保费用征收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在各县市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强化参保征缴业务衔接协同,加强医保、税务部门间经办联系协作,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服务向基层下沉,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利用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银行网点、手机APP等多种途径,拓展线上线下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有效提升居民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通过张贴医保政策宣传挂图、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倡导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宣传居民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两病”用药保障和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让广大城乡居民更了解医保惠民利民政策,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健康意识、参保意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关于优化政策执行
今年4月19日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征求〈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拟建立对连续参保三年的群众,在第三年及以后设置支付比例增加值、起付标准减少值、大病保险个人自付减免额度和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的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建立对断缴2年及以上的,降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和对断缴1年以上的按不同比例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间断参保缴费约束机制。我局已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关于加强医护人员管理
医护人员管理系卫健部门职能,下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职能职责积极探索医保监管延伸到医护人员的服务医疗行为,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保障服务,在日常监管中对医护的不合理医疗行为进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我局职责移交公检法进行处理。
四、关于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我局始终坚持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多措并举,运用日常稽核、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智能监管等多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重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一是坚持政策宣传常态化,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上医治未病”的思想,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让医保政策走进千家万户,进入机关社区、进入医院药店,发动全社会共同抵制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坚持监管稽核制度化,规范监督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岳阳市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全市实行基金监管网格化管理。三是坚持专项整治精准化,重拳惩治违法。2023年全市共作出行政处罚71起,暂停医保结算9家,解除协议1家,移送卫健、财政部门1起,公安机关1起,累计追回及罚没款3168.98万元,曝光典型案例4起,其中国家局曝光台1起,省局曝光台3起,监管高压态势倒逼医药机构逐年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承办负责人:许军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宾黎 0730-8251753